江苏如皋:坚持问题导向打造三项机制
本报讯 今年以来,江苏如皋市财政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乡镇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公示不准时等问题,通过打造“事前承诺、事中提醒、事后督办”三项机制,进一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确保采购合同准时签订并公示,有力提高了政府采购透明度。
实行事前承诺,把责任落实到位。拟定采购单位依法签订合同并公示承诺书,需要采购单位在项目开标结束后签订,由采购人代表签字盖章报财政部门备案。在中标公告书上明确需要采购人、中标提供商需要1个月内与中标提供商签订合同,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切实把采购人准时签订采购合同并公示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推进事中提醒,把服务落实到位。针对一些单位采购员工政策学会不清、业务不熟练状况,通过“苏采云”数智化监管系统,运用云数据AI技术,达成对合同签订的时效性需要进行提前预警,电话公告采购单位有关职员,督促各方落实合同签订的政策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对所代理的采购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同时在中标公告书发出15日起,提醒采购项目单位准时签订合同。
强化事后督办,把纪律落实到位。对未在法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和公示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将状况向市营商办进行反馈,由市营商办进行督办,责令单位进行限时整改。同时,将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策实行状况纳入当年财政监督检查的要紧内容,切实把政府采购各项政策实行到位,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皋财)